设计艺术学院

党建制度

党建制度

设计艺术学院党员发展制度

发表时间:2017-08-21 04:21:10点击次数:



      一、为满足学院教职工在政治上求得进步的要求,吸纳优秀人员加入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入党程序合乎组织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 发展党员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遵循《党章》规定的工作程序。


      四、对入党积极份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五、 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并严格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六、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认为入党条件基本成熟后,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确定其为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审批。


      七、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八、支部发展预备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九、党支部将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组织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十、预备党员预备期过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