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12-14 17:17 点击次数:
双成,男,湖南工学院2021级会计学专业本科学生。该生因患病,为得到有效治疗并顺利完成学业,申请转学至我校国际商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习。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22条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经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审批,双成同学符合转学条件,拟同意转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2月14日起到2022年12月20日止,如有异议,可向湖南工商大学教务处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
0731-88689249(教务处)
0731-8868901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工商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