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9-13 10:51 点击次数:
金额单位:元
[附注]
一、收费文件依据:
1、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湘价教[2017]915号;湘价教[2018]99号;湘发改价费[2018]59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
2、根据湘发价费[2018]512号,我校从2018级起按照一本非“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二、专业学科分类:
1、文史哲理类:英语、商务英语、法语、汉语言文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社会工作、人文地理与城市规划、应用物理学等。
2、经法教管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经济统计学、金融数学等。
3、工科体育类: 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资源环境科学等。
4、艺术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等。
5、新闻传播类:新闻学、广告学等。
三、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
四、学生用书籍课本按实收取。
五、安装了空调的学生公寓根据一类、二类、三类公寓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收取100、80、50元空调使用维护费。
六、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七、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八、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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