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9-30 17:42 点击次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具体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基本条件 |
202403C1 | 设计艺术学院 实验教师 | 1 | ①3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③本科或硕士阶段专业为设计学、新闻传播学、金融学、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④具有文化传媒类工作经验; ⑤在文化传媒类公司担任高级经理及以上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
202403C2-1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管理干事 | 1 | ①30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③本科或硕士阶段专业为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 ④具有出色的英语听说读写水平,雅思6.5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者优先。 |
202403C2-2 | 财务处 管理干事 | 1 | ①30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③本科或硕士阶段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财政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202403C2-3 | 审计处 管理干事 | 1 | ①3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③本科或硕士阶段专业为工程造价(管理)、土木工程等专业; ④具有一级造价师证书者优先。 |
合计 | 4 |
备注:1.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2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管理干事需兼顾视觉传达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商大学网站(https://www.hutb.edu.cn/),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00:00至2024年10月12日24: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打开湖南工商大学官网首页,点击“公众服务”板块中的“招聘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后注册登录,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供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均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教育经历板块中上传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高校毕业生在学历、学位位置分别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
(3)招聘岗位明确有从业证书、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从业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符合开考比例,则根据相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湖南工商大学将组织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审: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组人员对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 考试时间
初步定于2024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了报名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参考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总分100分。
4.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3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事业编人员同等薪酬待遇和晋升通道,有最低服务期限,具体期限根据岗位确定。
咨询电话:0731-88689294(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689012(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工商大学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