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10-25 点击次数:
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并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下列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选资格(详见附件1、附件2),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0%。现公示如下,公示日期:2018年10月24日—31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二办公楼219室),联系电话:88689077;邮箱:942862644@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 (公示)1025.xlsx
附件2: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1)10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