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9-10 点击次数:
根据湘教通[2013]355号文件, 经各二级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学校审批,同意推荐我校胡艳香、刘长生、伍洪杏、陈荣元4位同志为湖南省2013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9月6—12日),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情况见学校行政办公系统网络公告。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9月13日前告知我校人事处师资科(电话:88688060)或监察室(电话:88689012)。
湖南商学院人事处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