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7-14 点击次数:
置换地(月亮岛校区)新建围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置换地(月亮岛校区)新建围墙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UTB[2021]6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798152.38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1 | 公共设施 | 置换地(月亮岛校区)新建围墙项目 | 1 | 批 | 798152.38 | 798152.38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该项目于2021年7月15日上网,可从校园网下载电子档。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e2353TUDwJCsWYeSwqqjw
提取码:fx6o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7月26日14:30。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工商大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
联 系 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 话:0731-8868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