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8-02 点击次数: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工商大学的委托,对湖南工商大学学生平安保险业务单位比选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XCG-HN-190748 )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一)投保对象及期限: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普招学生(含硕士、本科、专科生),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原则,按学制年限一次投保,保险公司按学制年限(第一学年新生投保日零时起保至最后一学年8月31日零时保险中止)内提供连续保障服务,无免责期限。其中,2019级全日制普招学生计划数为5465人。
拟通过招标比选的方式确定两家承保的保险公司对我校学生开展保险服务。承保的保险公司与我校签订服务合同。
(二)保费标准:学生平安保险≤70元/年•人。
(三)保障标准:
保费标准: | ≤70元/年•人 |
★保障项目: | 赔付额 |
意外伤害(含疾病)身故 | 55000元∕人 |
意外伤害残疾 | 10000元∕年 |
意外伤害门诊 | 10000元∕年 |
意外伤害(含疾病)住院医疗 | 100000元∕年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①持有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书;③授权书中承诺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项目负责人须实际全职在岗履责等,否则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如经济处罚、整改、中止合同履行、上报相关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等;④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提供在2019年4月-2019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要求、时间和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请于2019年 8月2日起至2019年 8 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接受。
2.获取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12室)。
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4日16:00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4日16:00
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室)。
五、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湖南工商大学官网(www.hutb.edu.cn)发布。
六、质疑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采购人名称:湖南工商大学
地址:长沙岳麓大道569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31-886882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室
项目负责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516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