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1-18 点击次数:
本招标项目湖南商学院经管教学楼、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备案【2016】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南商学院,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勘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湖南商学院
2、项目名称:湖南商学院经管教学楼、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勘察
3、建设地点:湖南商学院南校区桐梓坡路地块。
4、项目立项批准文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备案【2016】122号文
5、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
6、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5830万元,以概算批复为准。
7、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本项目的勘察为详细勘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剪切波速检测、工程测量、基坑勘察、原位测试、土工试验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要求”;(2)人工挖孔桩超前钻:要求提交合格的用于基础验收资料。
8、勘察周期:勘察工期为 20 日历天(提交报告之日为止)。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
9、工程勘察工作量:暂定勘测数量为 65 个钻孔(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要求”),人工挖孔桩超前钻主体结构柱数量约220根。
10、勘察总费用上限值:上限值为48.5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质或岩土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工程的现场岗位人员;
(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17年1月18日~2017年 1 月24 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入湘备案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验原件,其中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留原件一份,其他资料须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上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付款开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保证金账户名: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须写全称);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
开户银行账号:43001501061059887777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在2017年2月13日17:00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第1~3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商学院建设项目勘察”。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商学院建设项目勘察”),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勘察费
设投标报价上限值为48.5万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商学院
地 址:长沙岳麓大道569号
联系人: 黄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8251
招标代理公司: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
联系人:陈女士 彭女士
电话:0731-85160666、0731-85163777
邮 箱:3311464011@qq.com
媒介发布: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item/itemInviteBaseInfoDetail.aspx?ID=14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