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06-27 点击次数:
湖南商学院的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ZYCG2015-04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商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HNZYCG2015-05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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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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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室内装饰工程 |
一批 |
35.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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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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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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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室内装饰工程 |
详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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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P) 否( ) |
是(P) 否( ) |
是(P ) 否( )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2014年12月~2015年5月)的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 3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号栋24008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商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电话:13787004498
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小柳、谭珊、谢伟迪
电 话:0731-85718371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08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