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规民约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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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规民约大放异彩

发布人:汤建军发布时间:2019-07-22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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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村的向日葵花田

今天,我们来到湖南省美丽乡村示范点——群力村,召开湘江时论2019年第三期学术沙龙“湖南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建设文明村组”。本次会议由湖南省省情与对策研究中心、湖南省青年社科工作委员会、湖南省省情研究会等单位联合主办,得到省民政厅、望城桥驿镇党委、群力村“两委”等单位大力支持。听了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发言后,我深受教育和启发。今天的学术沙龙主题好、研讨深、效果好。我用“五小五大”来概括其特点,那就是“小山村大讨论,小支书大专家,小观点大情怀,小村规大治理,小民约大振兴”。

2014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军门社区时强调,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今年6月初,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向全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全省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这个《实施意见》在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制订程序、监督落实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还进一步明确要求,要以爱国守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保障权益及村(居)民反映其它内容等七个方面为主要内容,要以广泛讨论、征集民意,拟定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审核,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备案公布、广泛宣传等五个实施步骤为遵照程序,并提出修订村规民约必需得同时计划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居)都应普遍修订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居)规民约。因此,如何进一步贯彻好党中央精神和省里要求,是我们本次会议召开的目的和会议的主要内容。

我们知道,村规民约是村(居)民群众依据现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本社区实际,为维护本地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居)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村规民约不仅是现行法规政策的有效补充,而且是基层治理中自治、德治、法治有机结合的重要体现。这里,结合各位发言的观点,就如何进一步修订好村规民约,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作用谈三点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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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湖南省省情研究会会长汤建军

(一)努力在把握主题主线上抓落实。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伟大战略,今年党中央的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思路。我认为,在城乡村委或者社区的工作主题当然只能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村规民约不能离开这个宏大的时代主题。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第一批,其根本任务可以归结于一句话,那就是“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这个根本任务也是我们基层村委和社区的当前主线工作。村规民约不能离开这个重大的时代任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推动城乡基层发展都起到重要作用。当前,我们城乡基层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进乡村田间,走进村民心间。

(二)努力在研究、总结、推广上出成果。前面各位在谈到修订村规民约时提出,要在制订上动脑筋、在宣传上费功夫、在执行上下力气。我觉得讲得很好,这里实质上是在讲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落地基层村委和社区的问题,这对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美丽乡村极具现实意义。这里就如何落实这些意见,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观点。我认为,当务之急,一是应研究党和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城乡基层实际以及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规制度需求。应该打破“现状、问题和建议”过去常用的格式化智库报告形式,采取扁平结构撰写智库报告,送省领导决策参考。就如何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至少有以下八个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如何理解当前村规民约的含义、意义?如何理解当前村规民约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湖南村规民约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成功经验?如何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如何清理不合时宜的村规民约?如何发挥党组织在修订、宣传和执行村规民约中的领导作用?如何发挥乡贤和基层群众在修订、宣传和执行村规民约中的主体作用?如何破解当前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落实基层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的若干难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操作单位联手解决。今天,我们聚首群力村聚焦主题研讨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以此为基础和契机组建基层治理智库,更多深入调查研究,多出管用的智库成果,长期服务基层村(居)组织。二是应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做好推广工作。在推行村规民约的伟大实践中,湖南已经走出一条典型引路的推广路子。当前,我们就应该进一步整合有效力量,在总结各地历史和现实经验基础上,选好先进典型。同时,应该在推广上出新的成果,以促进村民民约在湖南生根开花结果,积极让湖南经验走向全国。

(三)努力在服务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上出实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新时代的最强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当前,不少基层单位都聘请网格员、城管、辅警、义警等工作人员以加强对基层的管理,不仅财政可能不堪重负,而且可能容易造成干部与群众的对立,还不利于调动基层治理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实践证明,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来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德治和自治,一些矛盾和问题就在村里社区里就解决了,而不需要村民居民通过司法诉讼、信访上访去解决,不仅能够真正让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延伸到村委和社区,而且能极大化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还能极大节约财政开支。我认为,在修订、宣传和执行村规民约方面,通过典型引路,系统推进,就容易形成制度、养成习惯,进而推进城乡基层文化创新,让村规民约在广大基层村委和社区大放异彩。

最后,以一首七绝《桥驿论道》来结尾:“三大治理觅自在,各路精英有大爱。群力群策齐聚首,村规民约放异彩。”

(本文根据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湖南省省情研究会会长汤建军研究员在湘江时论2019年第三期学术沙龙的总结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