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下一步改革应着力公共治理体制建设
发布人:刘尚希发布时间:2015-12-18分享到:
刘尚希:男,1964年9月出生于湖南省桃江县,现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兼书记,曾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是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作为 改革开放以来培养出来的新一代博士,注重经济学研究的实践性和本土性,从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出发,撰写了一系列论著、论文、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其内容涉及宏观经济、收入分配、公共风险、 财政风险、 公共财政、 公共政策等方面。
过去的改革是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展开的。尽管这项改革还没有完成,但现在仅仅着眼于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远远不够了。十八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的建设,实际上就是在超越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如果用一个概念来概括,“五位一体”的建设可以表述为社会主义公共治理体制的建设。
公共治理,或说国家治理,本意就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下一步改革,就应当是整体的改革,而不是某一方面的改革。“顶层设计”的内涵不在“设计”而在“顶层”,即以系统思维、从整体出发来协同推动改革。
如何推进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治理体制?我的看法初步归纳为:以城镇化为基点,以财税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治理体制。
对城镇化的理解,应该更多从改革的层面看。人口的城镇化、家庭的城镇化,也就是现在讲的农民变市民这个过程,不只是经济过程,更是社会要素重新组织的社会过程。进一步说,是公共化过程,是分散、个体化的农耕文明向集中、公共化的城市文明过渡的过程。要使这个过程顺畅、顺利,需要解构以城乡分治为基础的传统公共治理方式,重构适合城市文明的新的公共治理方式。
推进城镇化,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现在51%的城镇化率,实际上其中还有16%的人不是市民待遇,因此首先要解决这部分人的问题。现有51%的城镇化率做实了,解决了存量问题,再说提高城镇化率。
这涉及一系列体制改革问题,不只是户籍变更,还需要巨额财力支撑。这涉及财税问题,涉及产业支撑问题,也涉及这部分人就业能力问题。从城镇化这个角度看,作为一个基点,所辐射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是包括民主参与、文化调适、生态文明、社会理性等方方面面属于公共治理的问题。所以,从现阶段国情来看,以建设社会主义公共治理体制为方向的新时期改革,应以城镇化为基点。
构成现代国家的一些基本制度发源于财权的归属与控制。对财税的认识,我觉得不要从部门和机构的角度看,而是要把它当成公共治理的基本制度。它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规则问题,关乎民众利益,既是一个资源配置问题,也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展开来谈。
第一,财政沟通。财政透明很重要,但财政沟通更重要。财政沟通应当是一个制度,是政府和百姓之间互动的一个制度。虽然参与式预算、听证会、与人大代表座谈等也是财政沟通的一些形式,但缺乏制度安排。没有足够有效的沟通,财政透明度再高,其成效也是有限的。同样的数据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结论?因为理解不一样。要达到理解一致,就需要沟通。
第二,公共产权的改革。公有制为主体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那么,这个公有制在财政上应该有所体现。我们的财政收入里主要是税,规模巨大的公共产权的收益到哪儿去了?公共资源收益怎么共享?这个问题没有破题。例如自然资源,包括矿产、土地、森林、水体、滩涂等,这些资源的收益应当通过财政让百姓共享。但在“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变成了部门所有、分级所有,百姓无法享受公共资源收益。
第三,国家预算。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现在的预算是政府管钱的工具,而不是约束政府的工具。专项转移支付各个部门都想多要,就是因为预算起不到约束政府部门的作用,无法把各个部门手里的钱变成一种责任。所以现在的预算改革,就是要把预算的本来面目给恢复了。
第四,财政体制。在财政体制改革问题上,简单地把财政联邦主义的思路拿过来,想分级吃饭,分家自治,这是不现实的,是不可能的。我们现在最主要的任务,是约束各个部门,避免各个部门自行其是、政出多门。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建立符合国情的辖区财政责任机制,而不是分级自治的财政联邦主义。
第五,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现在全面推进,今年“两会”以后,应该会有很大进展。小微企业的减税应是重点,城镇化离不开小微企业。大幅度减轻小微企业税负,鼓励自主创业、就业,创业积极性高了,城镇化的产业支撑就有了基础。光搞大型的“铁公基”来提供城镇化的产业支撑、解决就业,是不现实的。
财税改革,一方面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城乡分治问题的解决,推动人口城镇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如果真正把预算作为约束政府工具的话,政府职能转变就好办了。财政不只是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更重要的是人民意志如何通过税收和预算来体现。这恰恰是公共治理的核心问题。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走向共同富裕,在多元互动条件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够了,还需要建立社会主义的公共治理体制,而后者是比前者更艰巨、更复杂的任务。
公共治理涉及很多问题,当下最重要的是法治。有了法治,才有稳定、公平正义可言。
建立法治经济,这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方向。市场化改革,就是向市场放权,强化市场的自组织能力,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建立法治社会,这是改革社会体制应遵循的基本方向。社会改革,就是向社会放权,强化社会的自组织能力,让社会去配置社会资源。但现在更多的是从社会管控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建立法治政府,这是政府改革的方向。这就要求用法治的思维来推进政府改革,用规则约束政府行为。规则意识,应首先在政府中树立起来。政府有了规则意识,就会带动全社会。当前最大的问题是公共部门内部缺乏规则意识。
如果有了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我觉得社会主义公共治理体制也就差不多到位了。先把这些现实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再往前走。按照国情踏踏实实走下去,就会走出一条“中国道路”,那将是对人类的巨大贡献。
(转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