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鞍钢: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西方化
发布人:胡鞍钢发布时间:2016-01-05分享到:
胡鞍钢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从1985年起,胡鞍钢参加了由 周立三院士领导的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并作为其中的主要研究人员,系统地从事中国国情研究。他是这一新领域的主要开拓者之一。2000年初,胡鞍钢被中国科学院和清华大学联合聘为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该中心旨在建成国内一流的国家决策思想库。2012年1月12日,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在北京成立,胡鞍钢担任首任院长。2013年07月19日,其在《人民论坛·学术前沿》发表的文章《人民社会为何优于公民社会(望海楼)》被《 人民日报海外版 》引用发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针对这一命题各抒己见,虽精彩纷呈,却莫衷一是。甚至有学者认为,国家治理的概念来自西方,那么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就等同于西方化,还津津乐道于用西方治理理论或话语来进行解读,不自觉地被“捕获”,成为西方学术的“俘虏”“传声筒”“留声机”。殊不知,正确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正确理解什么是现代化,什么是中国现代化。要知道,现代化决不等于西方化;同样,国家治理现代化也不等于西方化。我们没有看到哪个非西方国家接受西方那一套以后就自动变成了“西方”国家,反倒是“阿拉伯之春”变成了“阿拉伯之灾”。那么,与美国、欧盟等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有哪些不同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呢?在哪些方面显示了“中国历史”“中国道路”“中国特色”“中国优势”呢?
其一,国家治理的历史来源不同。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国家发展与治理的历史来源和历史轨迹是不同的,特别是近现代化历史发展轨迹根本不同。中国也曾学习、模仿、照搬过西方的制度,如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美国式的总统制、欧洲式的国会制和多党制等,但都“水土不服”,都行不通、失败了,反倒演变为国民党的法西斯专政,直到后来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等制度,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因而中国就从初始条件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和不同的基本制度。所以说,今天的中国是前天的中国(1840-1949年)、昨天的中国(1949年之后)内生性演化而来,绝不是外生性移植而来。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更具“中国性”或“中国特色”,它是由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历史轨迹、历史选择所决定的。
其二,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不同。美国、欧盟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则是创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由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当然,现代国家制度建立的时间也是不同的,中国不仅是现代化的后来者,还是现代国家制度的后来者。作为后来者通常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盲目照搬照抄;另一种是自觉学习借鉴并自主创新。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后一种态度:毛泽东等人自觉地选择了一种新的特殊制度——新民主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邓小平等人则更加自觉地实行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这种自觉是在学习借鉴基础上自主创新的产物,正是这种自觉,作为后发国的中国快速而成功地追赶了先行国。
其三,国家治理的机构与治理模式不同。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三权制衡治理模式,各机构、各党派相互对峙、相互攻击、相互拆台,诚如奥巴马所形容的:“华盛顿四分五裂的话,华盛顿将一事无成。”中国则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内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邓小平所提出的“属于政策、方针的重大问题,国务院也好,全国人大也好,其他方面也好,都要由党员负责干部提到党中央委员会讨论,讨论决定之后再去多方商量,贯彻执行”的集体领导原则开展工作。这既能使各方面智慧能够充分发挥,同时又确保达到集中统一,从而实现国家的高效治理。
其四,国家治理的主要机制和基本手段不同。美国、欧盟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建基于私有制;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基于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混合经济基本制度。为此,我们总是形象地讲,“东方巨人”的“两条腿走路”,总是比一条腿走路的竞争者走得稳当、走得协调,走得更快。与“两条腿走路”类似,在国家治理方面,我们采用的是“两只手”的治理机制,而不是“一只手”,强调“两手都要硬”——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比如,中国不仅有国防和军事战略,而且还有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战略,而美国偏重于国防和军事战略,并无太多的国家发展战略,只关注“大炮”,军费开支占到世界的40%。这种战略上的差异,成为中国国力日益强大的重要原因,也成为美国全球影响力日益衰落的重要原因。
其五,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不同。美国、欧盟的国家治理体系没有明确的长期目标——无论是它们的宪法还是它们的施政纲领,都没有明确清晰的表达。中国则大为不同:首先,我们的《党章》明确表明了长期目标,《党章》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其次,我们的《宪法》也表明了长期目标,《宪法》提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再有,习近平同志更加明确地表达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目标,那就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由此可知,无论是国家治理体系还是国家治理手段,都是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制度体系和基本途径。
综上所述,中国独特的历史轨道、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基本国情、独特的人民群众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选择了不同于西方的国家治理。社会实践已经表明,这是真正的“人间正道”,是有效的国家治理,必将引领我们走向更加辉煌灿烂的未来。
(转自光明日报)